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申振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7********38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27民初1387号
案号
(2020)冀0627执3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申开华、申振虎连带偿还原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垫付保险理赔款23037.79元,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案件款汇入原告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保定复兴西路支行的账号:13050110229700000024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6元,由被告申开华、申振虎连带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6-04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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