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幼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22********2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5222刑初132号
案号
(2020)粤5222执3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揭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责令被告人李幼豪将违法所得人民币22800元退赔给被害人刘湘贵,将违法所得人民币66998元退赔给被害人梁天鹏,将违法所得人民币33500元退赔给被害人余蓉珊。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退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揭西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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