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01********34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0206民初285号 |
案号 |
(2019)黑0206执3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白梅、王岩松医疗费2 453.88元、死亡赔偿金44 242.00元,共计46 695.88元。二、被告曹兵赔偿原告白梅、王岩松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560 203.00元的30%即168 060.90元。被告绥化市百川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被告易业寿、陈淑兰、易祖建赔偿原告白梅、王岩松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560 203.00元的70%即392 142.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黑0206执38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执行法院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16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