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永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25********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82刑初72号 |
案号 |
(2020)冀1182执9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曹永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2020年10月1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人曹永良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春爽经济损失人民币17411.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