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曹永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3025********0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182刑初72号
案号
(2020)冀1182执9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曹永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2日起至2020年10月1日止)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人曹永良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春爽经济损失人民币17411.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24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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