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181********18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04刑初505号
案号
(2020)黑0104执20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8)黑0104刑初519号判决书中对被告人于鹏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的缓刑部分。二、被告人于鹏飞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6月6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已扣除因犯盗窃罪被羁押70天)。 三、责令被告人于鹏飞退赔被害人刘祥君人民币二百五十二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07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