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4********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4民初1305号 |
案号 |
(2020)赣0724执恢1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方文欠原告江世辉借款本金200000元,被告方文承诺于2019年8月1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2019年8月2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120000元、2019年9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60000元给原告江世辉,并自2019年5月17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所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给原告江世辉。 案件受理费4345元,减半收取计217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方文承担,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