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9********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028民初746号 |
案号 |
(2020)赣1028执1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资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任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周斌购车款3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00元;二、驳回周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周斌负担300元,任东负担7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资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