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4********00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122民初564号 |
案号 |
(2020)粤5122执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北京鲁韵阁茶庄、郭景应付还申请人广东新功电器有限公司货款143230.64元并支付滞纳金(自2018年12月17日起至货款还清之日止按所欠货款以每日1‰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68.6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