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金成农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32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0881民初2670号
案号
(2017)黑0881执3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同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要求被告李英和、栾和芹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100000元。2、被告黑龙江省金成农村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要求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同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7-03-01
发布时间
2017-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尚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8000832443413
登记机关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郊区西林路林苑小镇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