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324********0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卢民初字第615号
案号
(2020)冀0324执恢1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卢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原告崔燕与被告赵江离婚;二、婚生女儿赵一萌随被告赵江共同生活,原告崔燕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2012年孩子抚育费2355元。从2013年起于每年1月1日前给付当年小孩抚育费2355元。三、原告在被告处的婚前个人财产:被褥四套、蚕丝被一条归原告崔燕所有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卢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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