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淑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0********43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4民特52号 |
案号 |
(2020)冀0924执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于2019年7月30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杨淑芹定于2019年10月30日前偿还甲方付长营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78000元;二、其他别无纠葛。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付长营与杨淑芹于2019年7月30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