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淑芹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30********4323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4民特52号 | 
| 案号 | (2020)冀0924执407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于2019年7月30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杨淑芹定于2019年10月30日前偿还甲方付长营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78000元;二、其他别无纠葛。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付长营与杨淑芹于2019年7月30日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北 | 
| 立案日期 | 2020-10-26 |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