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2********1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102民初8395号 |
案号 |
(2020)冀0102执3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董杰、乔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宋玉霞返还投资款3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由被告董杰、乔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