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33********4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32民初340号
案号
(2020)冀0632执4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曾涛、王新粉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赵占军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其中150,000元自2019年2月17日起按照月利率1.2%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日止,另外150,000元自2019年2月24日起按照月利率1.2%支付利息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日止)。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被告曾涛、王新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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