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6********03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602民特415号 |
案号 |
(2020)皖1602执40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王志渊与申请人严军于2020年4月3日经人民法院调解员孟广华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