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781民初2584号 |
案号 |
(2020)赣0781执2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与被告刘红林、谢斌于2016年5月6日签订的《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二、被告刘红林、谢斌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归还借款79464.47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60元,减半收取计930元,由被告刘红林、谢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