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成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9********1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923民初1099号 |
案号 |
(2020)赣0923执恢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周成林向舒慧英偿还借款本金9000000元。二、江西省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周成林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上述款项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74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9800元,由周成林承担,由江西省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