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蒲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1********1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303 民特 732 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35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蒲勇归还唐晓旭借款本金 50,000.00 元,并支付律师费 6,000.00 元、利息 4,000.00 元,合计 60,000.00 元,该款由蒲勇于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尾款20,000.00元于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付清;二、若蒲勇未按上述第一项任意一期约定如期全额支付约定款项,则唐晓旭有权就剩余全款一并申请执行,并由蒲勇另行支付唐晓旭违约金 5,000.00 元;三、唐晓旭自愿放弃其余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0-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