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宏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13********0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303 民初 1990 号 |
案号 |
(2020)黔0303执恢3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宏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睿富- 5 -酒业有限公司货款 700000 元、利息 114500 元;案件受理费 15200 元,减半收取 7600 元,由原告贵州睿富酒业有限公司负担 2200 元,被告姜宏柳负担 5400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