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宏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113********08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 0303 民初 1990 号
案号
(2020)黔0303执恢3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宏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贵州睿富- 5 -酒业有限公司货款 700000 元、利息 114500 元;案件受理费 15200 元,减半收取 7600 元,由原告贵州睿富酒业有限公司负担 2200 元,被告姜宏柳负担 5400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9-02
发布时间
2020-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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