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86********9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09民初13739号 |
案号 |
(2020)苏0509执57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健同意归还原告陈守江借款50000元,自2019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每月20日前归还原告陈守江2000元,直至还清。2二、若被告唐健有任一期未按期履行,原告陈守江有权就总额50000元的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三、原告陈守江与被告唐健双方就本案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一次性了结,今后再无其他纠葛。四、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78元,由被告唐健负担,于2021年1月20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回。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