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81********22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681民初676号 |
案号 |
(2020)冀0681执14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杜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市支行本金39492.80元、利息6305.31元、滞纳金2285.76元、分期手续费541.64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24日后的利息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的约定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16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涿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