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2********4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3刑初1139号 |
案号 |
(2020)黑0103执47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官瑞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7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止);二、被告人孟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1月17日止);三、被告人官瑞冬、孟宇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路占鹏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 892.73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四、被告人官瑞冬、孟宇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占国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 756.29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五、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路占鹏、马占国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