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建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3025********62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1182民初117号
案号
(2020)冀1182执7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赵建领、郑少纯偿还原告赵福祥借款本金1248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5年7月2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赵建领、郑少纯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10
发布时间
2020-1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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