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建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025********62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82民初117号 |
案号 |
(2020)冀1182执7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赵建领、郑少纯偿还原告赵福祥借款本金1248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自2015年7月2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赵建领、郑少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