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武冈市正一大酒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53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581民初2495号 |
案号 |
(2019)湘0581执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冈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罗丽琼、被告武冈市正一大酒店偿还原告曾令刚借款本金200 000元,支付2018年10月6日之前拖欠的利息26 000元,本息合计226 000元,此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被告罗丽琼、被告武冈市正一大酒店按照月利率10‰,对拖欠的借款本金,向原告曾令刚支付从2018年10月7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罗丽琼和被告武冈市正一大酒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冈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19-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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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丽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81785351459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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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武冈市武强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