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长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228********11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4)遵民初字第01740号
案号
(2020)冀02执恢1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王长江、王连友、袁久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每人偿还原告袁会堂借款3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09年4月27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 050元,减半收取1 025元,由被告王长江、王连友、袁久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5-26
发布时间
2020-11-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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