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向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02********05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02民初1859号 |
案号 |
(2020)湘0302执20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向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朱红铃借款本金18000元,并按年利息6%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借款本金18000为基数,自2020年1月3日起计算至本案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30元,减半收取165元,由被告向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