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4********29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506民初2125号
案号
(2020)苏0506执23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汤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赔偿款530937.5元及该款自2016年6月2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475元、减半收取计4738元,由被告汤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6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6-05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