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熊光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4********19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1民终1136号 |
案号 |
(2020)赣0121执15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赣0121民初400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南昌县人民法院(2017)赣0121民初400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三、驳回江西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上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41857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857元,由熊光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