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5********2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102民初5596号 |
案号 |
(2020)鲁1102执30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日照三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原告日照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货款52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25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2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被告蔡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 985元,公告费560元,均由被告日照三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蔡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