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528********66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124刑初139号
案号
(2020)冀1124执2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饶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召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张召退赔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饶阳县分公司营业厅损失5 99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饶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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