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鹏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26********05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6民初3339号
案号
(2020)黑0126执7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巴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鹏飞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陈俊岭借款20,000.00元;二、被告于鹏飞逾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应自2020年6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00元减半收取275.00元,由被告于鹏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巴彦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