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鹏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26********05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26民初3339号 |
案号 |
(2020)黑0126执7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鹏飞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原告陈俊岭借款20,000.00元;二、被告于鹏飞逾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应自2020年6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2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标准支付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0.00元减半收取275.00元,由被告于鹏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