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谷明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1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225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1225执8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战志军、谷明娜给付原告董玉军借款本金30 000元、利息6 300元(自2016年12月1日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付清。2020年5月31日后的利息以30 000元本金基数为按年利率6%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3元由被告战志军、谷明娜负担354元,原告董玉军负担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