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维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1********1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225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黑1225执8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明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拜泉县中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马维财、马维国给付原告康伟光借款本金873 300元,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6年7月20日至履行完毕时止,扣除已给付的52 756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案件受理费12 533元、保全费5 000元均由被告拜泉县中信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马维财、马维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明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8-31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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