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秋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19********0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881民督6号
案号
(2020)黑0881执11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同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安秋蓉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田艳丽借款本金620000元。2.申请费3333元,由被申请人安秋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同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17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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