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战志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0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225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黑1225执8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战志军、谷明娜给付原告董玉军借款本金30 000元、利息6 300元(自2016年12月1日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付清。2020年5月31日后的利息以30 000元本金基数为按年利率6%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43元由被告战志军、谷明娜负担354元,原告董玉军负担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明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