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牡丹江丰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74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1005民初523号
案号
(2018)黑1005执4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牡丹江丰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孙粹华借款本金3 013 000元、利息3 487 000元及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用10 500元,合计6 510 500元,此款于2018年5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被告牡丹江丰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继续支付原告孙粹华自2018年1月11日起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按本金3 013 000元、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姚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原告孙粹华放弃对被告韩玉玲主张权利;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8-07-03
发布时间
2018-1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毛志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0005740708X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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