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1024********1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黑1003民初200号
案号
(2021)黑1003执9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睿于2021年10月6日前一次性偿还拖欠原告的借款本金315000元;二、原告郭太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被告宋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12-14
发布时间
2022-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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