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睿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4********1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003民初200号 |
案号 |
(2021)黑1003执9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宋睿于2021年10月6日前一次性偿还拖欠原告的借款本金315000元;二、原告郭太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被告宋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