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281********62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111民初6521号
案号
(2020)湘0111执55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钟俊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湖南德之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物业管理费7 211.52元;二、驳回原告湖南德之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3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8元,由被告钟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