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066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124刑初274号
案号
(2020)赣0124执15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朱海燕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朱海燕向被害人南昌市福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市佰福房地产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1396477.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10-12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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