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06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124刑初274号 |
案号 |
(2020)赣0124执1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朱海燕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二、责令被告人朱海燕向被害人南昌市福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市佰福房地产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1396477.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