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文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2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7民初484号 |
案号 |
(2020)赣0727执1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任文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代为偿还的本息合计64960.82元,并从2018年5月2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64960.8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违约金给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履行期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1189元,由被告任文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