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明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3********18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2民初281号 |
案号 |
(2020)赣0722执18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明财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罗齐深借款本金20000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利息以年利率6%从2020年1月13日起计算至还清款项日止,利随本清;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