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02********3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02民初1785号 |
案号 |
(2020)湘0302执20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彭鹏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颂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22万元及利息(以22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从2018年5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被告彭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0-1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