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为县东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9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225民初6019号 |
案号 |
(2019)皖0225执8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无为县龙华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以及自2018年6月21日至2019年1月11日按年利率8.7275%计算的利息和自2019年1月12日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年利率11.34575%计算的罚息。二、被告无为县东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沈丽、金士龙对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00元,由被告无为县龙华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为县东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沈丽、金士龙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3-22 |
发布时间 |
2019-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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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金士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25738931442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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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董桥行政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