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辛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922********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22民初3785号 |
案号 |
(2020)冀0922执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艾自强与被告辛兵于2018年9月11日签订的关于青县工商局宿舍楼东楼3单5层东门的房屋买卖合同;二、被告辛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艾自强双倍定金2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85元,由被告辛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