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慧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9********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29民初338号 |
案号 |
(2020)冀0129执3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赵慧锋、冯雪娇偿还原告冯景民借款本金3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45元,减半收取计572.5元,由被告赵慧锋、冯雪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