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庆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930********2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24民初382号
案号
(2020)冀0924执3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欠原告本息215000元,被告于2020年8月10日前还清原告210000元,则该案清结;如被告不能于2020年8月10日前付清原告210000元,则被告仍按215000元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自2020年7月10日起每月向原告还款21500元,分十个月还清。二、其他别无纠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62元,由原告徐华东承担1131元,由被告张庆旺承担1131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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