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3********48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183民初2544号 |
案号 |
(2020)黑0183执恢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甄红艳、陈忠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亚坤借款本金50万元。二、被告甄红艳、陈忠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亚坤利息2.2万元,嗣后利息以前项所属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7年6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被告邓英君、朱丽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9100元、财产保全费3170元,由被告甄红艳、陈忠男、邓英君、朱丽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尚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