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2********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226民初686号
案号
(2020)黑1226执7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绥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14000元。案件受理费4100元,减半收取2050元,由被告承担1550元,原告张景凤承担500元,与上款一并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9-16
发布时间
2020-1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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