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瑞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33********3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6民初588号 |
案号 |
(2020)赣0926执5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要求被告吴瑞荣归还信用卡借款本息6582.43元(其中本金5929.83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5月23日止为652.6元),被告吴瑞荣表示此款于2020年7月15日前还1600元,于2020年8月15日前还1600元,于2020年9月15日前还1600元,余款于2020年10月15日前还清本息,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鼓县支行对此表示同意,并表示在上述任一期限内未按约及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归还所有尚未偿还的借款。二、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吴瑞荣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时间 |
2020-1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