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27********0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宁0303民初1146号
案号
(2020)宁0303执14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田琳向原告红寺堡区红海批发部支付饮料款15605元,于2020年7月10日前支付5605元,于2020年8月6日前支付10000元,如有一笔款项到期未支付,原告红寺堡区红海批发部可就下剩所有款项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90元,减半收取计95元,由原告红寺堡区红海批发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8-25
发布时间
2020-1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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