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4********3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2民初965号
案号
(2020)津0112执35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咸水沽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毅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李金借款74110元及利息7893.2元,合计82003.2元,并以7411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给付原告李金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875元,由被告孙毅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0-1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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