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4********3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2民初965号 |
案号 |
(2020)津0112执35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咸水沽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毅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李金借款74110元及利息7893.2元,合计82003.2元,并以74110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给付原告李金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875元,由被告孙毅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时间 |
2020-11-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